初中入学
信息来源于:台州在线 发布时间:2011/9/19
1.入学条件
初中教育属于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日制公办初中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儿童、正常转入本市就读的儿童和符合条件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跨省跨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所在县(市、区)分辖区入学,免收学杂费。家长持户籍和房产、免疫等有关证件于每年6-7月份办理初中报名手续。其中,对口辖区小学毕业生直接向所在小学报名,由小学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集体报名;在外地就读的回台小学毕业生应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初中招生部门办理初中报名手续。
符合条件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跨省跨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所需的证明材料与小学入学条件中所列相同。
2.收费标准
初中免收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按省制定的限额标准执行。住宿费由学校按住宿条件等级报当地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审批后收取。
初中教育属于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日制公办初中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儿童、正常转入本市就读的儿童和符合条件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跨省跨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所在县(市、区)分辖区入学,免收学杂费。家长持户籍和房产、免疫等有关证件于每年6-7月份办理初中报名手续。其中,对口辖区小学毕业生直接向所在小学报名,由小学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集体报名;在外地就读的回台小学毕业生应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初中招生部门办理初中报名手续。
符合条件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跨省跨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所需的证明材料与小学入学条件中所列相同。
2.收费标准
初中免收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按省制定的限额标准执行。住宿费由学校按住宿条件等级报当地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审批后收取。